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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25% 二套房首付30%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浏览次数:2436日期:2016-02-03 10:54

    央行2日发文称,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央行公告: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二、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昆明首套房、二套房房贷政策

    昆明属于非限购城市,此前首套房首付比例部分银行执行25%,首套房贷款还清,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为40%。公积金首套20%,首套贷款还清,再贷首付比例为20%,执行基准利率。

历次政策回顾

    2007年12月:央行出台二套房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首付最低4成。

    2010年9月:央行发文要求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成。

    2011年1月:“国八条”出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成。

    2015年3月30日:央行发文: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2015年4月:“省八条”出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20%。

    2015年8月31日:三部委发文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2015年9月30日:央行发文:非限购城市中,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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